日前,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二条去化房地产市场库存、提升人居品质和环境的措施,涵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实行购房货币补贴等。
《意见》明确,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科学合理编制全区商品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商品房用地供应的规模、布局和节奏;对于已批未建的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出让合同容积率的前提下,支持项目按照法定程序调整住房户型。
《意见》要求,实行购房货币补贴。本意见实施期间实行购房货币补贴。凡在望城区购买住宅(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开发房、独栋别墅等除外)的购房者,区人民政府给予所纳契税额度的购房补贴。将商业地产纳入购房补贴的范围,补贴标准为所纳契税额度的50%。
此外,《意见》还对个人购买住房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要求金融机构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优惠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该《意见》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和非本地人口购房落户。在《意见》实施期间,凡本区拆迁户均可享受拆迁户团购享特惠活动(限签订承诺书的楼盘);非本地购房者在望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在享受购房补贴的同时,购房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凭望城区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按程序登记为本区常住户口,在教育、医保、社保等公共服务方面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记者 黄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