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长沙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获悉,2016年3月至5月,长沙市对出租车实行阶段性补贴,由企业连续3个月向出租车驾驶员按月进行阶段性补贴,标准为每车每月1000元。长沙市公司化经营的出租车司机可以享受这一补贴政策。 “听说有补贴了,不管多少,起码可以减轻一点负担。”23日下午5点,蓝的公司的哥唐师傅说,当天他毛收入有400多元,扣除190元的租金,再扣掉80元的气费,到手的钱是130元。而他当天的工作时间是从早上6点半,到下午4点半,有10个小时。 受多种因素影响,同我国其他城市一样,城市出租汽车的营运收入普遍下降。长沙市出租车行业协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出租车实行阶段性再次补贴的通知》提到,经理事会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至5月,对出租车实行阶段性再次补贴,由企业连续3个月对按时履行经营合同的出租车驾驶员按月进行阶段性补贴,标准为单车每月600元。低于长沙市城区出租车承包费基准价的企业,可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此前已发文补贴400元,所以应该是每月补贴1000元,连续3个月。”长沙市出租车行业协会会长李小雷说,这次应该是最大一次阶段性补贴,比周边城市及外省很多城市的补贴标准都要高。 潇湘晨报记者肖洋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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