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S00001/2015-39112
- 文号:湘政办发〔2015〕73号
- 统一登记号:HNPR—2015—0107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时效期:2020-12-31
- 签署日期:2015-09-10
- 登记日期:2015-09-10
- 发文日期:2015-09-10
- 所属主题:其他
- 所属机构:省政府办公厅
-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5-2020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5〕7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9月10日 湖南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支撑。
(二)计划目标。到2020年,将湖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领先的知识产权省份,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进入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城市行列。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高、结构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进一步健全,转化运用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融资额度进一步增加,知识产权转化效益明显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比重显著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更加顺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质量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全面理顺,优势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水平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能力显著增强。
2015-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主要预期指标 指 标 | 2014年 | 2020年 | 专利申请总量(万件)
| 4.4 | 8.8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53 | 6.7 | 长株潭地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10 | 24 | 有效注册商标量(万件)
| 17 | 28 | 作品著作权登记量(件)
| 2000 | 4000 | 专利权质押贷款年度金额(亿元)
| 3.4 | 20 | 每亿元工业增加值的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 1.34 | 1.67 |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 69 | 80 | 专利执业代理人数量(人)
| 180 | 300 | 二、重点行动
(一)激励知识产权创造,服务创新发展。
1、强化政策导向。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激励知识产权创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区域、产业、科技、贸易、人才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在制定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科技进步、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政策中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导向,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政策在激励发明创造、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
2、完善考核体系。创新考核方式,加强对市州知识产权工作考核。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考核指标体系,增强企业、高等院校以及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作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将知识产权拥有情况纳入科技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考核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获取原创性知识产权作为申报认定和评价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的重点内容之一。
3、加强专利创造。健全专利创造体制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建立重点发明专利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择优给予资助。探索建立专利协理员制度,选派专利协理员帮助园区、企业挖掘专利。支持园区、企业建立专利工作站。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扫零"工作。推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培育试点和知识产权密集型科研院所创建工作。开展专利大户培育工作,重点培育一批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100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继续开展专利奖励工作。
4、加快发展版权产业。重点支持具有地方特色和发展潜力、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版权产业发展。在长沙等版权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实施"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优化版权登记网上平台建设。探索建立以促进版权市场化为核心的版权咨询、纠纷调解、中介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版权作品登记、版权合同备案和版权质押工作。在作品创作活跃地区建立版权工作站,加强对企业作品登记的指导服务。探索建立对优秀版权作品创作、登记的资助制度和奖励制度,不断提升作品登记的数量和质量。
5、大力培育商标品牌。实施"一企一标"推进计划,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注册商标体系。加强马德里商标等国际注册指导,增加国际注册商标拥有量。挖掘湖湘地理标志资源,加快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发展。加大重点商标品牌培育力度,充分发挥高知名度商标的品牌效应。加强植物新品种培育,加大支持力度。引导、支持出口企业积极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推进品牌国际化。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推经济转型。
6、加强知识产权转化。打通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化机制。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在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创新主体自行转化实施,推进专利运营试点工作。探索大学生(青年)专利创业模式,支持优秀项目省内转化。建立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专利服务平台。
7、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支持和鼓励市场主体以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资本化。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和交易规则,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价值评估、交易转化、托管融资等增值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制定风险补偿、贷款补贴和相关政策,逐步构建政府、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简化专利权质押融资流程,引导金融机构、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服务。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进行评估、保险费用补助和贴息补助,拓宽专利技术产业化资金来源。
8、实施专利导航预警。突出专利导航产业发展作用,围绕重大产业项目,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前期工作,为新型产业发展培育权利稳定、市场前景良好的专利项目。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机制,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投资项目和涉及国有资产的重大经济活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增强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开展重要技术领域的专利预警。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
9、全面推进试点示范。重点推进县市区、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和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建立工业园区专利工作统计通报制度。推进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创建。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升级版"工作,重点支持50家左右优势企业,引导围绕主导产品和重点技术申请发明专利。重点抓好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工作和"知识产权富民强县工程"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10、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开放。推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息公开制度,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完善湖南省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创新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和管理模式,建设全省企业专利托管平台,通过网络化服务提升全省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护航经济发展。
11、加强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探索网络电商、展会等领域行政保护制度。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针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和侵权多发地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创建工作,打造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示范区。加强行政执法保护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充实完善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每个市州、县市区应明确具有较高水平、熟悉知识产权法律工作人员负责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聘请市场调查员,调动社会力量,完善专利保护补充机制。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避免执法交叉和监管空白。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培训。
12、加强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为知识产权法院的组建与运行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
13、加强维权援助。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发挥中国(湖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推进市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建设,为权益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援助。充分利用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服务信息平台、维权援助专家团队和志愿者团队,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维权保护,突出典型事件、经典案例。立足于国内维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服务平台,延伸海外维权。
14、推进软件正版化。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软件正版化有关文件要求,出台和完善正版软件采购、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实施细则。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成果,推进大中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现省属监管企业全部使用正版化软件的工作目标。
(四)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推进事业发展。
15、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确保市州、县市区有执法人员力量,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效能。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增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合力,巩固形成统一管理、结构合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16、加快人才培养。贯彻落实《湖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大幅提升人才数量和质量。组建知识产权专家顾问团队,在战略策划、重大评仪、执法维权、信息利用等重点领域发挥顾问团队的引领和智囊作用。加强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湖南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湖南)培训基地建设和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在高等院校形成知识产权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层次完整、特色鲜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政府、企业、高等院校联合培养模式。加大对专利执法人员、专利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和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师资的培养力度。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
17、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营造知识产权服务的行业环境,扶持和培育3-5家集专利申请、诉讼维权、信息服务等综合业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省专利代理人协会等行业协会的平台作用,探索建立服务标准化体系,培育形成知识产权服务联盟。优化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市场环境,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严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市场准入,打击非正规代理等行为。
18、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开展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全面反映知识产权的发展状况。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制度,明确统计范围,统一指标口径。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问卷调查工作和统计分析工作,全面掌握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状况。
19、加强舆论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建立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典型人物、典型单位、典型事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战略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推进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要将实施知识产权重点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抓好落实。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相互支持、密切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财政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增加知识产权投入,引导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财政部门要安排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引导财政资金向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完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制定出台《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三)加强监督检查。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单位加强对各市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市州要按照行动计划的部署,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要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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