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8月25日电 (韩章云)从8月25日开始,郑州市主城区正式受理申请不动产登记业务。记者了解到,受理该项业务的第一天,前来咨询的市民众多,因多种原因,市民要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还需要一段时间。 按照郑州市政府此前发布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郑州主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25日上午9时起,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各区(开发区)的分中心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其中,对公业务需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各区分中心受理个人业务。 25日,记者从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水区分中心了解到,一天的时间里前来咨询的市民有近两百人。因不动产登记涉及的业务多达三十余种,市民们的问题也是五花八门,该中心专门设置了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台,帮助市民解疑答惑。 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咨询最多的还是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所谓‘房产过户’,实际上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来讲,就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那么首先就需要提供房屋的房产证及土地证原件,此外还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所有权人以及受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转移登记原因证明材料、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原因有很多,需要根据不同的原因提供不同的有关材料。具体还需要市民到各分中心现场咨询。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前的房产证信息和土地证信息是两个独立的数据系统,而不动产登记是将“两证合一”,市民申请不动产登记后,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对房产证和土地证信息和数据进行内部核实、统筹。因此,尽管当天是受理此项业务的第一天,该中心并没有市民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按照规定,只要市民证件、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内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届时,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将收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坚持“有需求办理,无需求不办理”的原则,即使市民不来办理此证,原有的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 目前,国家层面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还未出台,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括各分中心)将严格按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会多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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